战略协作中心职责

1、全面主持研究院战略发展工作。

2、研究、制定、实施发展战略与规划。

3、负责收集整理与研究院发展有关所需的经济信息资料、政策法规。

4、研究院战略环境分析,包括政治形势、法律环境、经济环境、社会文化环境及行业环境的分析等,负责拟订公司的竞争战略。

5、研究国家的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及行业动态,选择符合研究院发展方向及产业政策的项目,进行可行性分析并提出分析报告。

6、协助高级管理层制定组织发展战略。

7、协助院办完成与相关部门、合作机构的沟通联络工作。

8、根据研究院整体战略发展目标,积极寻找优质、可控的合作项目,参与研究院各类合作项目的论证、总体规划、方案策划、沟通谈判、协调实施过程,提供专业的意见,供决策参考。

9、根据业务拓展的实际需要,制定详细的公关营销工作计划,配合业务部门定期策划、组织各类有效的公关营销活动。

10、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
 
主 任:张希珍